Sunday, November 1, 2009

轉大人[連載04]—伴娘初體驗

上學期末,同辦公室的南鼻問我能不能當她的伴娘,想了兩秒,覺得挺好玩的,就爽快答應了。

上禮拜日是南鼻結婚的日子,聽說是一年當中不可多得的好日子,所以同一天J也當了她堂姐的伴娘。結婚前一天,我人還跑去台北參加ETS,當晚剪完頭髮火速又回到高雄,12點躺平,凌晨4點就又出門了。馬路上連個人影也沒有,只有我一個人叩叩叩的高跟鞋聲音。

四點半新娘和伴娘們出發到婚紗店準備化妝,天還沒亮,人也還沒睡醒,我問新娘子會不會緊張,不過她卻說想逃家很久了,終於革命成功,等到這一天啦。化好妝回到新娘子家等男方迎娶,從這一刻起,見識到好多禮俗欸。

L說新娘內褲要穿高腰的,要蓋過肚臍,才能守住自己的財庫。酷,然後南鼻就很配合地努力把內褲往上拉。

南鼻的大嫂交代要在白紗裡頭綁釘子,這樣才能添丁。帥,我們就幫忙翻箱倒櫃找釘子,放在紅包袋內,用繩子綁在腰上。

南鼻的舅舅也說要在新房床上花韃韃地灑滿棗子、花生、桂圓…言下之意,也是祝福新人早生貴子。

諸如此類的禮俗還很多,滿有趣的。聽說媒人婆會在雙方長輩的背上抹上緣粉,用意是將兩方的緣份牽緊。到了男方家後,果真發現男方爸媽背上有白白的粉末,一開始還想說是不是剛剛走樓梯擦到牆壁,還好沒有雞婆上前去把粉拍掉,不然就尷尬了欸。

結婚的喜宴是在屏東東港的小村落裡辦的流水席,席開50桌,我和另一個伴娘、她男朋友、友情贊助婚攝四個人一桌,右手拿著筷子左手忙著揮蒼蠅,一頓飯吃下來除了新人敬酒,還有地方的縣長候選人來湊熱鬧,鄉土味十足。

接著這禮拜六的歸寧是在市區的飯店裡,來的是學校同事和女方同學。南鼻的同事也就是我的同事,所有先到新娘房探勘的人都被我給嚇到了,紮紮實實地變身成功。多感謝有這一頓飯,讓我多了很多相親用照片,哈阿。

簡單地說,當伴娘很好玩,可以打扮成像是自己要嫁了一樣,卻不必面對之後種種嚴肅的事實。而是卸了妝洗完頭後,就能和好姐妹立刻出發去周年慶廝殺一番。就像玩別人家小孩一樣,玩玩之後再還給別人的感覺。

不過看著「相親用」照片的同時,還是會疑惑,那我們的白馬王子到底在哪裡。而且據說,伴娘還不能當太多次欸。

3 comments:

  1. 像玩別人家的小孩一樣,玩完之後再還給別人的比喻很棒,真是讓人拍案叫絕哈。

    所以終於可以了解你說得當完並不會特別想結婚的意思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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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天啊李嘎叡你超級可愛的耶 可以結婚了可以結婚了
    到時候我再去玩你家的小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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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哈哈哈是可愛路線噢,我還已為有臭老個10歲之類的
    要結婚的話那要先介紹帥哥給我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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